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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山阳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现将山阳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下列行为:

(一)以乔迁、庆生、升学、就业、履新、入伍、开业庆典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占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资源进行操办。

(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在有业务往来的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场所操办时,获得非正常减免费用或者折扣等不当利益。

(四)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操办。

(五)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者将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执行公务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房屋、车辆等。

(六)收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豪华“炫富”、低俗恶俗等可能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七)组织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八)搞封建迷信和有违公序良俗的活动。

(九)利用短信、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发布邀请函。

(十)未按规定报备、报告,无正当理由异地操办;以“聚会”“聚餐”等各类名义,采取提前办、分批办、多地办等方式,将同一事由化整为零操办。

(十一)其他违反党内法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邮 编:726400

(二)电话举报

12388  0914-8326130

(三)网络举报

http://shaanxi.12388.gov.cn/shangluo/shanyangxian/

三、举报须知

(一)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答复,并对实名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举报人要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道听途说、内容空泛。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线索。


中共山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月25日


[网络编辑:山阳县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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