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廉政新闻 > 工作动态 > 正文
山阳:“三举措”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3-09-07来源: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 [关闭]

近年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安全放在审查调查工作首位,严格落实“走读式”谈话“领导首谈”、《谈话室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谈话后回访疏导减压等制度,不断筑牢“走读式”谈话安全防线。

明确领导首谈,夯实安全责任。核查组全面了解和掌握谈话对象的个人履历、身体精神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世情况等“六必知”基本信息,按照被谈话人的职务职级,“兵对兵”“将对将”确定“首谈”领导,为有的放矢开展谈话奠定坚实基础。严格履行谈话审批程序,执行谈话方案,按照“谁送来谁接回”原则,填写陪送交接单,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

规范谈话场所,织密安全之网。按照《谈话室管理使用实施办法》,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拟进行“走读式”谈话的,事先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对谈话的每个过程考虑周全,严格落实谈话室使用审批程序。同时,将全县谈话室均设置在一楼,面对面交谈的桌椅,提供专门储物柜,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等设施设备,做到硬件标准规范,确保谈话室内无安全隐患。

落实回访工作,强化疏导减压。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走读式”谈话结束后,核查组通过与谈话对象谈心回访,了解其思想变化、心理压力及身体状况等,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减压工作,切实让被谈话人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关爱。多年来,山阳持续保持全县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态势。

来源:山阳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威伊

审核:张小华


[网络编辑:山阳县纪委管理员]

版权所有:山阳县纪委监委 备案号:陕ICP备17005020号-2  网址:http://shanyang.qinfeng.gov.cn/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北新街政府大院县委二楼县纪委
电话:0914-8321524 传真:0914-8321524 邮编:726400